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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考】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十五)项目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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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项目采购管理介绍
      • 二、项目采购管理环节
          1. 制定采购计划
          1. 执行采购流程
          1. 实施成本控制
          1. 完成采购任务
  • 第三章 投标 mechanism

        1. 招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1. 投标方式及投标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
        1. 相关法律法规及违规行为可能面临的处罚

一、项目采购管理概述

采购意味着通过外部渠道获取商品或服务,在多个领域中被广泛使用。由于项目的复杂性,项目团队往往需要依赖外部力量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为履行采购职责的主体通常被称为供应商、供货商、承包方或发包方等,在这些术语中"供应商"是最常用的一个术语。

各个项目的子环节中,工作团队通常承担着供应商的角色。而在采购环节时,工作团队将担任客户方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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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采购管理子过程

1. 编制采购管理计划

编制采购管理计划子过程的输入、输出内容及所需工具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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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档旨在规划和执行系统的采购流程。具体而言,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方面:一是确定自制或外购的具体决策标准;二是筛选潜在供应商,进行充分评估;三是制定详细的采购文件,包括技术规格书和技术要求;四是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五是确定适用的合同形式等各项事宜。

采购工作说明书 是项目组作为客户方对所需物资和服务进行的具体定义 该指南作为对外包工作的详细说明 通常会提交给潜在供应商 让他们根据说明书评估自身能力

采购文件 根据相关要求编写,在采购工作说明书的基础上进行编制。这些文件通常被归类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自制/外购取向分析 是企业围绕既可自制又可外购的项目设备进行取得方式选择的过程。通常采用相关性成本计算方法和临界点成本计算方法(一元一次方程题)。
该过程是基于企业自身条件对项目设备实施自制或外购决策的重要依据。
通常采用相关性成本计算方法和临界点成本计算方法(一元一次方程题)。

  • 当项目的自制成本明显高于外购时,在存在与其其他项目的冲突的情况下,则需要从外部进行采购。
    • 在对"自外购"进行分析时,则应充分考虑所有相关成本。
    • 同时,在对"自制/外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则需明确合同类型,并据此来划分买卖双方的风险责任范围。

2. 实施采购

实施采购子过程的输入、输出内容及所需工具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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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前会议 亦被称为承包商 meeting/供应商 meeting/投标前meeting。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在买方与所有潜在供应商之间召开的一次会议,其目的是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充分了解采购需求,并达成一致的理解。该meeting旨在确保公平竞争,在一个共同讨论的平台上作出回应。

3. 控制采购

该采购管理流程旨在通过对比实际执行情况与既定目标来识别差异并进行深入分析,并将显著偏差记录在工作绩效信息管理系统中。该子过程需包括明确输入条件和输出结果的标准,并详细说明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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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束采购

结束procurement refers to terminating the single procurement process, not all procurement activities in the project. It's also important to note that the settlement process isn't part of this stage. The inputs, outputs, and required tools and technologies for completing the procurement sub-process are as foll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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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过程的输出中,** 合同结算 **的核心任务是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与验收,并完成移交工作;同时,还需妥善解决遗留合同问题.

采购评估 是指审核项目采购流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程序。其主要目的是优化流程并提升效率,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招投标

招标采购是一种常见的 procurement手段,在招投 bid活动中其法律规定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招投 bid活动的主要参与方包括 招标人投标人以及 中标代理机构

1. 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招标人有如下权力:

  1. 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自主决定其参与投标事宜;
  2. 招标人可自主选择并审核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3. 招标人可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潜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情况要求,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资格预审;
  4.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少于15日之前;
  5. 招标人有权拒收在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6. 投标开标工作由招标人组织进行;
  7. 招标评委会根据推荐中标候选人报告结果并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当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时可授权其直接确定中标方。

招标人也有如下义务:

  1. 招标代理机构受托后应向其提交所需招 bidding资料并支付委托代理费用;
  2. 招标方可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竞标者禁止采用歧视性对待措施;
  3. 招标文件不得规定特定生产供应商或包含任何倾向性因素排除潜在竞标者;
  4. 招标方不可泄露已获取招 bidding文件信息的竞争密封数据包括最低限价等关键指标;
  5. 依法必须招 bidding项目应确保招 bidding期限不少于20天;
  6. 所有招 bidding文件应在开评标时当众拆封解读;
  7. 招标方需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评标活动全程保密;
  8. 中标结果公布后招方须立即发出中标通知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未中选竞标者;
  9. 中标双方自收到中标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应签订合同样按照招 bidding文件条款执行

2.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招标代理机构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专业机构,在市场 economy中为市场主体提供招标服务。该组织属于中介服务性质的专业实体,在招 bidding活动中(即中标 process),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该组织需对其参与的具体招 bidding项目负责,并详细说明其职责范围及操作规范。

权利 义务

① 负责组织招标活动并参与相关工作(禁止以投标人身份参与)
②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资格审查
③ 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3. 招标方式和招投标程序

招生方式有两种:公开招标 采用 **招 标 公 呢 的 形 式 吸引 非 特 定 类 型 的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投 标;而 邀 请 招 标 则 是 指 招 标 人 通 过 发 出 投 标 邀 请 书 的 方 式 吸 引 特 定 类 型 的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投 标。

招生方式有两种:公开招标采用招 标 公 呢 的 形 式吸引非 特 定 类 型 的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投 标;而 邀 请 招 标则是指 招 标 人通 过 发 出 投 标 邀 请 书 的 方 式吸引特 定 类 型 的 法人 或 其他组 组织 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投标程序如下:

  1. 招标人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则需发布招标公告;若采用邀请招标,则须向至少三个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 招标人可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安排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包括所有潜在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3. 投标方需提交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密封。
  4. 开标工作将在指定时间进行。
  5. 评标过程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 中标候选人将在确定后及时通知买方。
  7. 合同订立后双方需签订正式协议。

在投标过程中 ,投标人应当遵循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所列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给予充分回应;

各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提交其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递截止时间之前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已投递的标书,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招标方。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记载的情况,在中标后打算对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并应在投标文件中记载此安排。

由两个以上法人或其它组织组成了一个联合体,在共同投标时需采用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行为,并且所涉及的资质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在招标投标环节中

开标地点须设置为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核验;此外,招标方可委托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密封核验并出具证明。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所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均需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进行详细宣读;同时,开标过程需做好记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评标过程中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专业技术与经济评价小组负责对依法必须实施招标的项目进行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包括招标人代表以及技术、经济领域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在其职责范围内对项目的投标方案进行综合评估。评审人员组成的具体方式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确定。

评标委员会有权指令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表述不清的部分提出必要的澄清或补充说明,但这些澄清或说明必须严格在投标文件范围内进行,并且不能修改其核心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所设定的标准与方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与比较工作;在完成整个评标过程后, 应当将相关综合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潜在投标人, 同时提出可作为投标方参考的推荐意见, 并最终筛选出合格的投标候选单位。采购方根据上述书面综合评价报告以及推荐意见, 可由评标委员会直接决定中标单位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该方案最高程度上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综合评价要求;
  2. 不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的技术、商务等要求,并且经评审确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最低(注:指排除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

在招投标流程中

4. 相关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中各相关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该法律明确涵盖的主要参与方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专家评委以及由招标单位直接任命的负责人等。

就投标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来说,具体规定如下:

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投标或者与招标人达成贿赂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投标活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将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企业主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将分别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单位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罚款金额;个人则需承担不少于该比例的罚款责任;如有违法所得则需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参与者将会被限制一年至两年内参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行为的一方将承担刑事责任并对造成损失的部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bidder采用其他人的身份参与投标或者通过虚构身份或虚假材料获取中标资格的行为属于弄虚作假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所得中标结果无效并致使招标方蒙受经济损失时相关责任人需向招标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该行为涉嫌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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