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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字智慧政务大数据治理平台、大数据资源中心技术解决方案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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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变更、准营准办、资质认证、年检年审、税收财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投资审批、融资信贷、抵押质押、商务贸易、招标拍卖、海关口岸、涉外服务、农林牧渔、国土和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环保绿化、应对气候变化、水务气象、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文体教育、知识产权、民族宗教、质量技术、检验检疫、安全生产、公安消防、司法公证、公用事业、法人注销、档案文物、其他(按照法人生命周期排序)等。

一.1、 按服务层级分类

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代办)ZW服务事项。

一.2、 按服务形式分类

可分为线上办理、线下办理、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的ZW服务事项。

一.3、 按行政管辖分类

可分为定点办理、跨地区通办的ZW服务事项。

第二章 “互联网+ZW服务”平台总体架构

二.1、 总体构架

二.1.1、 总体层级体系

基于互联网的ZW服务系统分为国家级平台(国家级中枢)、省级 platform(省属分层)和地市级 platform(市内分层)三级架构。各 layer 间依托 ZW 服 务 数据 共享 平台实现了 事项 资源 登记 管理与互联互通的数据基础,并推动了跨领域协作机制的建立以及考核评价机制的完善。从而实现了"就近办理""同城联办""异地通办"三种模式的有效衔接。具体 layer 关系如图 3—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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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互联网+ZW服务”总体层级体系图

二.1.1.1、 国家级平台

国家级平台体系主要包括国家ZW服务平台和国务院各部门级ZW服务平台两大组成部分。国家ZW服务平台是基于国家电子ZW外网建设而成,在汇聚、整合、共享各类ZW服务资源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该平台不仅整合了各地区、各部门的ZW服务资源,并通过构建统一事项目录库、证照目录库等多维度信息数据库实现了基础信息资源的共享互用。同时,在公共入口建设方面形成了人口信息管理、法人信息管理、地理空间信息管理等多维度服务接口,并通过身份认证模块实现跨部门证照互认及安全防护功能。此外,在数据共享机制方面充分运用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技术优势,在与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重点平台进行深度对接与技术融合中提升了整体协同效率

国务院下属的ZW服务业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旨在提供部门相关业务事项的办理服务,并通过技术手段与国家级ZW服务系统建立对接机制,并整合业务成果

二.1.1.2、 省级平台

省级平台全面运用现有电子政务(ZW)网络资源的建设方案应在遵循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规划的前提下实施。该系统致力于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ZZ业务事项的受理渠道以及流程办理与反馈机制。同时构建省(区、市)ZZ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在整合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库后可通过国家级及地级市相关平台的数据交互功能实现基础信息的共享交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交互记录、各类主体认证互认流程以及各类文件资料互换等环节——最终达到业务处理的信息统计分析与考核评估目的。

二.1.1.3、 地市级平台

地方级平台充分依托各地区统一部署的电子ZW网络系统建设(特别强调以国家电子ZW外网为基础)。通过这一基础设施配置,在不同层级的用户中实现了包括受理、办理和反馈在内的服务事项处理流程。特别适用于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则可逐步延伸至村级服务网点。借助地方级(州)范围内的ZW服务数据共享平台配置方案,在跨层级协作中实现了与国家级业务系统及省级业务系统的高效对接机制建立。通过该机制的具体实施步骤,在本地范围内构建了覆盖基础层面的数据资源共享机制

国家ZW服务平台与中央ZF门户网站(及其微博微信、客户端)实现数据互通及端前整合;各省(区、市)、国务院部门ZW服务平台做好本地区本部门ZF门户网站及客户端的ZW服务资源与数据对接工作;同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ZW服务平台与国家ZW服务平台及中央ZF门户网站(及其微博微信、客户端)建立数据互通机制及端前整合模式,共同打造全国统一高效的 online ZW服务体系;充分考虑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需求,在终端应用层面加强 online ZW服务平台的手机端展示效果优化工作并确保适配性配置,切实提升公众使用手机访问ZWWW平台及ZF门户网站的便捷舒适体验水平。

二.2、 平台系统组成

"基于互联网的" ZW 服务平台主要包含四个核心功能模块:互联网类的服务门户、综合管理平台以及用于业务办理的模块等。这些功能模块之间需要确保各组成部分间的数据互通性,在图3-2中对各个组成部分间的业务流程和信息流程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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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互联网+ZW服务”平台系统组成图

该互联网ZW服务门户集中展示和提供各类ZW服务信息,并收集中文自然人及法人的ZW服务申请信息。通过与ZW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验证比对及完善流程后,在ZW服务管理平台完成处理工作,并将相关受理流程的办理结果等信息反馈给申请人。

ZW服务管理平台将来自互联网的ZW服务门户申请信息传输至ZW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并同步通知业务办理系统;该平台从ZW服务数据共享平台获取并反馈包括传递过程及结果的信息,并对部门办理进度进行评估

业务办理系统通过ZW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接收申请信息及相关信息后执行业务流程,在完成所有操作记录并得出结果后实时传输至该平台,并同步通知相关管理平台

ZW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对ZW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等数据进行了系统性整合,并涵盖了来自互联网ZW服务门户的信息、ZW服务管理平台受理的信息以及业务办理系统记录的办理过程和结果。该平台实现了与其他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资源库之间的数据协同共享。

二.3、 建设方式

各类行政区划单位应当按照'互联网+ZW服务'平台的整体架构规划进行建设和运营,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整合配置各子系统。各子系统可根据区域特点灵活整合配置。

二.3.1、 分建方式

省级平台与地市级平台各组成部分分层独立建设,在基于省、市两级ZW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的支持下,支撑省、市两级平台的数据交换与基础数据共享。如图3-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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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互联网+ZW服务”平台分建方式示意图

二.3.2、 统分方式

在省级和地市级平台中实施互联网ZW服务门户整合建设,在实现基础性和对外的核心业务整合的同时,ZW服务管理平台可配合实体窗口或网上窗口使用;将业务办理系统单独搭建;借助省、市两级ZW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数据交换。(如图3—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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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互联网+ZW服务”平台统分方式示意图

二.3.3、 统建方式

省级平台与地市级平台的各组成部分由省统一规划实施。即建立 province-wide integrated platform system, 其中其余的地级市和区县级不再单独设立独立的平台系统. ZW 服务数据实现跨省统一归集, 在 platform 系统内实现互联互通, 如图 3—5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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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 “互联网+ZW服务”平台统建方式示意图

二.4、 业务流程

基于数据共享平台支撑的整个ZXW






中,服


据遵循互联网ZXW服


量门
户到ZXW管
理平
台再到ZXW办理由系统的路径流动

用户登录注册流程以及个人空间信息管理模块将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完成定位功能与数据查询模块的开发与测试工作。其中:

  1. 通过互联网门户完成线上预约、申请等服务流程的处理;
  2. 通过协同审批平台整合相关审批资源;
  3. 各环节处理情况及结果反馈将通过管理平台进行记录。
    业务办理系统将实现以下功能:
  • 对电子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进行捕获与整合处理;
  • 利用数据共享平台完成申请表填写模板的自动生成;
  • 实现单个业务项目的审核流转全流程跟踪;
  • 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建立统一的审核标准库;
  • 完成审核结果状态标识及流转路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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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互联网+ZW服务”平台业务流程图

二.5、 平台技术架构

“互联网+ZW服务”

平台技术架构包含基础支撑层、数据资源库、应用服务层、业务处理层和用户交互层面等五个层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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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7 “互联网+ZW服务”平台技术架构图

二.5.1、 基础设施层

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以及安全防护等硬件设施,并应在规划阶段优先利用ZW云平台进行资源的集约化部署与建设工作。在网络管理方面,基于电子ZW网络平台的一系列流程处理工作(如预审程序)均需遵循统一规范。此外,在业务运作层面,“在网络上”的相关业务流程则主要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咨询与反馈管理。而电子ZW数据共享平台的基础架构将基于现有电子ZW网络系统的构建

二.5.2、 数据资源层

该平台依托ZW服务资源目录与数据交换机制

二.5.3、 应用支撑层

应用支撑主要包含CA以及电子印章相关技术、工作流引擎的应用、多种电子表单的设计与集成以及消息服务的核心功能模块等通用组件服务。同时,在中间支撑系统方面,则涵盖了用户管理及认证流程的完善设置、支付平台的全面优化以及物流系统的高效运作等核心功能模块。

二.5.4、 业务应用层

在以下领域中:一是综合管理功能(涵盖ZW服务事项管理和运行管理);二是智能监管功能(包括电子监察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

二.5.5、 用户及服务层

互联网ZW服务门户涵盖用户注册功能、事项公示内容以及各项业务流程的实施环节等基础性服务项目,并非仅为个人或法人的专属服务入口,在线平台也向公众开放提供便捷的在线交互体验。

二.6、 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

为了维护网上ZW服务用户的注册与认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自然人以及法人的注册与认证应当实行实名制度. 规范性的统一注册与认证体系是推动'互联网+ZW服务'活动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一地注册,各地互认'目标的基础.

针对平台建设的不同特点,注册和认证可采用三种方式。

二.6.1、 分建方式

用户可以通过国家互联网ZW服务门户以及省(区)、地级市互联网ZW服务门户完成注册与认证工作。账号信息将在各级ZW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内进行存储,并借助交叉核实机制确保资源共享与相互认可。当用户的登录请求跨越不同省份或行政区划时,在依托于国家级与省级用户的互认机制下完成身份认证操作。具体的操作流程如图3—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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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 分建方式用户注册和认证示意图

二.6.2、 统分方式

用户可在国家层面或省级互联网ZW服务门户中完成账号注册与认证流程。
其认证页面可嵌入至省级互联网ZW服务门户中的用户认证模块。
系统内的账号信息将统一存于省级ZW服务数据共享平台。
实现省内用户的身份互认与信息共享。
对于跨区域登录与认证的需求,则通过国家用户的互认机制来调用获取外省的相关信息。
如图3—9所示的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附图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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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 统分方式用户注册和认证示意图

二.6.3、 统建方式

用户可通过国家、省级互联网ZW服务门户账号完成注册与验证流程。其中,用户的账号信息将被集中存储于相应的省级ZW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中,并实现跨区域用户的身份信息共享与互认机制。具体而言,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身份认证标准后,默认情况下将自动实现身份信息的互通互认。当用户需要跨省(区、市)登录或验证时,则需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用户互认服务功能调用获取外省(区、市)的相关用户认证信息。为了便于理解整个操作流程的具体执行步骤,《详细用户注册和验证流程》一文已对相关操作进行了系统阐述,并以公式1N的方式进行了具体标注说明。(如图3—1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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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0 统建方式用户注册和认证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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