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安全



1. 网络信息安全
第四十条 网络运营者有责任对其采集的用户信息实施严格保密措施,并应致力于完善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第四十二条 网络运营者不得非法获取、篡改或损坏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个人明确授权,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网络运营者应采取技术和必要手段来保护其收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坏或丢失。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下,应在发生此类事件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用户并上报有关部门。
禁止任何个体或组织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个人信息,并且不得进行非法交易来出售或泄露个人信息。
依法负责网络空间安全监督工作
网络运营商应强化监管职责,在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内容时不得继续传播该信息,并采取删除等处理手段以避免该类信息可能造成的传播范围扩大;同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报送相关部门。
第四十八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部署恶意程序不得包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害信息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与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负有安全管理义务知悉前述规定行为应立即终止相关业务并采取清除等处理措施保存相关信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
网络运营商应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举报平台,并明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即得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网络运营商应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举报平台,并明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即得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网络运营商应对网信部门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根据规定,国家网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必须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当发现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时,必须要求相关网络运营单位立即停止信息传输,并采取删除等处置措施.同时,还须保存相关信息的记录;对于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相关信息,请相关机构立即采取技术手段以及其他必要措施来阻止其传播.

2. 检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五十一条 国家制定网络安全检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制度。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负责网络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公布工作,并统一按照相关规定发布网络安全相关预警信息
担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该行业的网络空间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并须按照既定程序上报相关网络空间安全监测预警数据
第五条 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 应当立即部署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方案 展开安全事件原因分析与问题排查 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技术手段及其他必要防护措施 消除安全隐患 防止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 并及时向公众发出相关安全提示
第五十六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检测管理职责过程中,若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发生安全事件,可依据相关权限和程序对网络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交流,要求其采取措施整改,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在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时

3.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网络运营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条的规定,在获取用户身份信息时存在违规行为。对于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资料的行为予以查处;若企业主动索取但未提供相应信息却给予服务,则也需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具体来说,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面临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能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执照等严厉制裁;对于该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则需被判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刑罚以示严肃。
第六十二条 从事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网络空间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行为或者利用技术手段提供帮助性服务的行为尚未达到犯罪标准,则由公安机关依法收缴违法所得,并给予五日以下拘留处罚;情节较重的情况下,则将面临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相应范围内的罚款金额;对情节较重的行为予以惩处时还应考虑到相关责任人的严重性而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组织或个人如果实施上述规定中的违法行为则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即由公安机关收缴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金额;对于构成犯罪的情况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直接操作人员。
对受到治安处罚但未满五年限制其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及关键网络运营岗位的具体规定如下:在五年内仍存在相关违规记录则不得承担该类工作职责;而对于因刑事处罚而失去自由的人则永远禁止从事业务相关的任何工作
第六十六条 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侵害个人信息已受保护权利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后停止,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单处警告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决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若存在违法所得,则罚款金额为该金额的一倍至十倍;若无违法所得则需缴纳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需分别受到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锾;情节严重的,除上述处罚外还可能被勒令暂停相关业务运营、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吊销相关业务执照以及经营许可;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则应依法予以刑事追究。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时,网络运营者等负有直接责任主体应当采取合法手段获取信息而非采用非法途径;若因非正常渠道而取得信息且未涉及违法犯罪活动,则公安机关应当没收非法所得并决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若具备违法所得则需缴纳不少于该金额一倍至十倍的罚金;反之则应缴纳不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