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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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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情况

1.1 项目单位情况

1.1.1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职能:

1.1.2 项目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责任人:

项目联系人:

建设单位概况

1.2 项目名称和类型

项目名称: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1.3 项目建设依据

1.3.1 政策依据

(1)“十四五”信息化规划

到2025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幅跃升,数字基础设施全面夯实,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数字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建引领、服务导向、资源整合、信息支撑、法治保障的数字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日趋完善,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推进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新型智慧城市分级分类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稳步开展,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与相适应的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全国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推广,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标准和激励机制更加完善,数据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不断增强,公正监管不断完善。

数字民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无障碍信息化设施持续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便捷惠民,信息化对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有效发挥,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民政、文化等领域数字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样化、便捷化的数字民生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区域间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稳步提升。

数字化发展环境日臻完善。规范有序的数字化发展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数字生态不断优化,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活力充分激发,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2)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到2025年,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盘棋”谋划推动格局基本形成,省级一体化数字底座基本建成,数据共享开放体系畅通,市级数据中枢平台全面覆盖,区域数字应用场景广泛部署县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展开。全省建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基础设施智能高效、城市数字底座运行顺畅、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智慧治理水平提档升级、创新示范场景多元融合的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推动城市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不断提升城市治理和现代化水平。

(3)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2年)

按照政务信息化建设“五个一”的总体要求,持续推动数字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应用系统建设完善。到2022年年底,建设、管理、使用统分结合的数字政府管理体制全面理顺,以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平台为基本支撑的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满足数字政府建设需求,整体运行、共享协同、服务集成的数字政府业务支撑体系全面构建,整体、移动、协同、创新的业务应用体系全面形成,一批数字政府应用在政府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提供强力支撑。

(4)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和若干政策的通知

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迈入快速扩展期。先进泛在的数字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数字经济与社会各行业领域深度融合,培育2~3个具有国际影响力、若干具备国内牵引性、一批区域竞争力强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度高、规模效益显著的数字产业基地。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完善,多元协同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全民数字素养明显提升。

(5)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加速推进全面感知、泛在连接、安全可信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技术创新,壮大产业生态,深化重点领域应用,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不断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推动交通、能源、市政、卫生健康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将感知终端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打造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搭建综合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充分挖掘多源异构数据价值,推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提升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智慧城市。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管廊、智能表计、智慧灯杆等感知终端的建设和规模化应用部署,围绕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应用协同,加快建设多维多特征异构数据处理、跨协议接入及设施状态评估的城市级感知数据平台,实现城市全要素数字化和虚拟化,构建城市公共治理新模式。

智慧健康。研发具有个人健康监测功能的智能可穿戴设备,推动具备医疗性能、诊断级性能的感知终端临床应用。推广智能体育装备在游泳、冰雪等训练、比赛中的应用。借助室内精准定位、数字孪生等技术,打造具有无人值守、节能环保、数字运营等特征的智慧场馆。

(6)《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到2023年,逐步补齐新型基础设施技术短板,初步构建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完备、融合基础设施广泛赋能、创新基础设施核心突破的良好发展格局,为“奋力蹚出全面转型的之路”提供坚强保障。全面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网络,不断拓展5G、人工智能等信息基础设施应用场景,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全面赋能融合基础设施能力。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传统基建升级样板,盘活存量资源,初步形成支撑经济社会智慧化运行的融合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创新基础设施水平。创新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增强,攻克一批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力争达到省内一流水平。全面保障安全支撑体系效能。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持续健全,网络安全支撑能力不断提升,技术安全防护能力大幅加强,基本形成开放共享、协同创新、安全可靠的新型基础设施安全新生态。

1.3.2 标准规范

(1)《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GB/T 33356-2016;

(2)《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1部分:总体框架及分项评价指标制定的要求》 GB/T 34680.1-2017;

(3)《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3部分:信息资源》 GB/T 34680.3-2017;

(4)《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4部分:建设管理》 GB/T 34680.4-2018;

(5)《智慧城市 技术参考模型》 GB/T 34678-2017;

(6)《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 基本规定》 GB/T 35776-2017;

(7)《智慧城市 SOA标准应用指南》 GB/T 36445-2018;

(8)《智慧城市 顶层设计指南》 GB/T 36333-2018;

(9)《智慧城市 信息技术运营指南》 GB/T 36621-2018;

(10)《信息安全技术 智慧城市安全体系框架》 GB/T 37971-2019;

(11)《智慧城市 公共信息与服务支撑平台 第1部分:总体要求》 GB/T 36622.1-2018;

(12)《智慧城市 公共信息与服务支撑平台 第2部分:目录管理与服务要求》 GB/T 36622.2-2018;

(13)《智慧城市 公共信息与服务支撑平台 第3部分:测试要求》 GB/T 36622.3-2018;

(14)《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1部分:概念模型》 GB/T 36625.1-2018;

(15)《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2部分:数据编码规范》 GB/T 36625.2-2018;

(16)《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5部分: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元素》 GB/T 36625.5-2019;

(17)《智慧城市 软件服务预算管理规范》 GB/T 36334-2018;

(18)《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目录编制规范》DB14/T 1932-2019;

(19)《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19;

(2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2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16;

(22)《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2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2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25)《系统与软件工程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22;

(2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

(27)《软件工程术语》GB/T11457;

(28)《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1部分:总则》GB/T30850.1-2014;

(29)《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2部分:工程管理》GB/T30850.2-2014;

(30)《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3部分:网络建设》GB/T30850.3-2014;

(31)《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4部分:信息共享》GB/T30850.4-2017;

(32)《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5部分:支撑技术》GB/T30850.5-2014;

(33)《物联网 系统互操作性 第1部分:框架》 GB/T 41782.1-2022;

(34)《物联网 系统互操作性 第2部分:网络连通性》 GB/T 41782.2-2022;

(35)《物联网 信息共享和交换平台通用要求》 GB/T 40684-2021;

(36)《基于公众电信网的物联网总体要求》 GB/T 40022-2021;

(37)《物联网 感知控制设备接入 第1部分:总体要求》 GB/T 38637.1-2020;

(38)《物联网标识体系 数据内容标识符》 GB/T 38606-2020;

(39)《物联网 应用信息服务分类》 GB/T 37685-2019;

(40)《信息安全技术 物联网感知终端应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36951-2018;

(41)《信息安全技术 物联网感知层网关安全技术要求》 GB/T 37024-2018;

(42)《信息安全技术 物联网数据传输安全技术要求》 GB/T 37025-2018;

(43)《面向智慧城市的物联网技术应用指南》 GB/T 36620-2018;

(44)《物联网 系统接口要求》 GB/T 35319-2017。

估算编制依据

  1. 省财政厅、省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的通知》【2020】182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2016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2015年;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2015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2016年;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2007年;

相关设备、系统价格参考市场报价及政府协议报价。

1.4 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建设期、内容

1.4.1 建设目标

本项目主要目标为建设完市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涉及的4个信息化系统及软硬件配套基础设施。满足个市委办局的基础业务办理要求。具体目标如下:

1.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紧密围绕“健康中国”和“数字中国”两大国家战略,以市现有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能力数字化转型为目标,以优质的医疗服务供给为核心,遵循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创新应用的基本思路,构建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基于基础平台建设,聚焦区域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医疗服务监管平台、120急救调度中心、基本公共卫生系统四大方向,打造具有特色的智慧健康服务模式。力争建成标准统一、科学先进、高效实用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实现与深化医改要求相符合的、与居民医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的、适度超前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2. 警用地理平台

本项目充分利用云计算、微服务架构及大数据可视化等技术,整合多类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实现地理信息数据的共享交换,全面提升PGIS平台针对全警业务应用的服务支撑能力,实现市警务地理资源“一张图”的展示效果,全面、直观、准确地反映公安相关信息的现状、分布特征以及动态警力分布,为各级领导指挥决策提供大量直观的参考依据和辅助决策支持,更好满足市公安实战应用需求,提升市公安机关警务地理信息应用水平和现有PGIS平台生命力。

3. 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消防可视化综合管理系统的规划目标是,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图形学技术、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数据库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实现对企业消防相关的人、设施及隐患、消防相关信息的可视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消防设施及巡查实现可视化管理;消防二级单位户籍化管理实现可视化管理;消控报警实现可视化管理;消防远程控制实现可视化管理,实现对消防泵的远程控制;消防用水监测系统、消防电气监测系统、消防门等相关设施的智能化管理;消防人员值班精细化管理。

(1)消防设施管理及巡查管理: 实现消防设施和巡查的可视化管理,即管理所有厂房、物流区、办公区、员工宿舍的消防设施、消防巡查情况等。将厂区、建筑物、消防设施一一对应,可以可视化方式查看、统计,可以自动到期日报警;巡查到位率统计;设施到期。

(2)消防二级单位户籍化管理: 实现可视化管理,即管理各种消防档案资料,在消防设施巡查可视化管理的基础上,实现二级单位管理,使得权责分解到二级单位或物业管理上;同时通过信息分析,保卫处可有效实施对各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以更好地实现“群策群防”的消防安全管理方式。

(3)消控报警联网可视化管理: 实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视化管理,即将消控报警主机的报警信号与监控中心可视化地图、视频监控系统、巡查单兵进行可视化联动,报警自动提醒,可节约值守人力成本;可统计设备好坏信息、误报警率;可与维保单位有效联动;另外还可以对接到消防设施可视化管理平台中,了解各种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4)消防用水监测系统、消防电气监测系统:

管理所有的建筑的最不利的消防水压、水箱水位、喷淋水压,智能报警,辅助查漏、不正常用水;管理室外消火栓的水压正常、有无被撞倒、有无被乱用水。

掌握重要楼宇的漏电流、电线温度、过流、过压等信息;对超标情况进行自动报警,必要时可自动切断电源;对违章电器进行自动智能分析,自动报警。

通过企业消防可视化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消防设施、消防人员、消防信息的统一监管,利用负载识别技术,实现电器类火灾的先于视觉的精准诊断预警,采用消防报警可视化技术、视频联动技术以及APP快速联动,提供黄金15分钟火灾扑救成功率,整体提供企业火灾防范能力。

4. 智慧应急系统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省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新时期应急实战需要和全市实际业务,实现在应急救援、应急预警、应急调度、应急指挥、应急监测等方面的能力全面提升,以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体目标如下:

(1)建立完善的应急预警机制,能够准确、及时地预警和响应各类突发事件。

(2)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实现快速、高效、精准的应急救援,提高群众生命安全保障能力。

(3)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实现应急调度、指挥、协调、监测等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挥。

(4)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各类应急管理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分析和共享,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实现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快速、准确定位和交通导航,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高效到达现场。

(6)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协作配合能力。

(7)通过建设市应急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加强社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可靠的城市环境。

1.4.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涉及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4个委办局4个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涉及系统用户人数为全市268万常住人口。

1.4.3 建设期

资金到位后12个月。

1.4.4 建设内容

建设完成市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警用地理平台、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智慧应急系统四个系统的基础软硬件系统建设。

1.4.5 其他相关情况

1.5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XXX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1.6 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

1.6.1 项目建设必要性

市2001年由县级市改为地级市,城区过去一定程度上存在规划滞后、投入不足、设施陈旧、管理落后等问题,不能很好地发挥中心城市的功能作用。针对现状,市以打造百万人口中心城市为目标,2012~2014年连续实施了三个“大干城建年”,重新规划、拉开框架、拓展新城、改造路网、打造景区、新建文化场馆,城市基础设施有效改善,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中心城区承载能力大幅提升。现阶段进一步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公共设施安全,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城市经济的升级和转型,培育新的产业和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是市目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因此,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以信息一体化运行为手段,创新机制、科学管理、优化服务迫在眉睫。具体的必要说明如下:

(1)提升市城市管理

依托当前基础优势,按照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思路,市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重点在城市安全和防灾进行能力提升。通过一期的建设任务,形成智慧城市的最基础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城市应对各种灾害时的应急管理系统、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以及公安警用地理信息系统(PGIS2.0)等。另外通过应用先进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实现城市数据的实时监测和管理,从而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更快、更准确、更有效的支持,从而进一步保障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2)民生保障

随着三个“大干城建年”的连续实施,城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绿化、公交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跟进。城市环境的改善为人口快速聚集创造了条件,也对民生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有利于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降低医疗成本,缓解“看病贵”的现状。

(3)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市智慧城市一期各委办局基础应用项目建设完成,进一步理顺了数字政府管理和运行体系,推广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随着基础应用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方面中作用的发挥,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宏观决策、区域治理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和城市环境的改善。间接为招商引资、培育产业搭建了良好平台。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产业发展相辅相成,在城市管理服务中具有独特优势,将为城市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撑和管理支撑,对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产生重大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必要性不仅在于推动城市现代化和转型升级,也是提高城市品质和生活幸福指数的基础。

1.6.2 项目建设可行性

1.6.2.1 政策可行性

(1)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4年就下发了《市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市智慧城市建设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连续实施三个“大干城建年”之后,依托现状,紧跟形势,顺势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让城市生活变得更健康、更和谐、更美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市智慧城市建设。

(2)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3年3月发布了关于对《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见)》征见的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新型智慧城市是以创新引领城市发展转型、全面推进数字技术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提高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形态,是一项立足当前、利于长远的重大工程。为深入贯彻的二十大关于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的工作部署,全面推动城市要素数字化转型,分级分类分阶段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依据以上政策要求,市智慧城市的建设适逢其会地享受到了省、市良好政策环境给予的立项条件,同时也是积极响应省数字政府建设战略的号召,加快推进省、市数字经济的布局与腾飞,将市打造成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科技创新示范、服务前瞻引领、产业蓄势高发的新型智慧城市的示范标杆。

1.6.2.2 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建设四个基础业务应用系统,主要涉及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其中消防物联网的泛连接驱动市智慧城市全面感知、物联万物;城市级的数据资源服务平台依托市政务云,为政府各委办局提供各类高品质的云计算服务、数据服务和智慧应用服务;智慧城市与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大数据赋能智慧城市,将成为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和主要趋势。

以上技术在前期的智慧城市及数字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已经进行了广泛的应用,技术的成熟性和可靠性得到了保证。在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软硬件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设备,选用通用型号,便于维护和更替;采用平台化策略,全面建立先进、安全、可靠、灵活、方便扩展、便于部署、操作简单、易于维护、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软件,统筹规划,快速实施;采用标准化接口,满足大数据应用服务需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保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服务安全。最终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1.6.2.3 经济可行性

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筹措解决,可保证项目的建设。项目本身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可以通过智慧城市的建设,能够提升城市运行管理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使得各系统能够以最经济的方式高效运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首先可以为电子互联网、通信网络等相关产业提供发展机遇,刺激这些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当地经济的增长。其次,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转效率,降低城市管理成本,节约资源,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最后通过各类共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统一规划、共同开发、协同服务,减少信息重复采集建设、节省人力成本、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时效性,为各职能单位业务系统的建设提供强指导作用的建设方案,降低建设成本。通过智慧应急系统、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警用地理平台、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等一系列智慧应用促进政务服务高质量提升,加快城市经济发展速度,促进整个城市经济向数字经济和创新经济转型。

1.6.2.4 社会可行性

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进一步保证。通过警用地理平台、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及智慧应急系统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体系,全力推动城市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在防得好、救得快上下更大功夫,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重点在安全责任落实、重点领域整治、基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智慧安全防范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更大担当和作为护航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居民可以通过智能化的技术手段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服务。此外,通过智慧化的城市管理手段,能够加强对城市资源的监管和优化,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城市交通拥堵、看病贵等问题,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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