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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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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项目实施计划

6.1 项目实施周期

按照招标要求与本地实际时间结合预计四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要求。

6.2 项目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各阶段任务的计划完成时间,具体如表6-1所示:

表6-1 项目进度计划

任务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任务 任务明细 计划完成日期 备注
1 项目启动 确定 2020年9月2日
2 需求调研 各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需求调研 系统演示和系统功能、业务需求调研 2020年9月11日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需求调研 功能需求调研和确认 2020年9月28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需求调研 功能需求调研和确认 2020年10月23日
3 系统开发、测试 数据库设计 权籍调查及成果管理系统、登记审核发证管理系统、“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公众服务平台、信息共享数据库设计 2020年9月底
7 数据监管与决策系统数据库设计 2020年11月底
8 权籍调查及成果管理系统开发、测试 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模块、不动产权籍调查审核模块、不动产权籍成果管理模块开发、测试 2020年11月底
9 登记审核发证系统开发、测试 不动产一窗受理模块、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核模块、不动产电子登记簿管理模块、不动产档案管理模块、不动产电子证照模块开发、测试 2020年10月底
10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公众服务平台开发、测试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平台开发、测试 2020年10月底
11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开发、测试 2020年10月底
12 数据监管与决策系统开发、测试 不动产数据分析决策模块开发、测试 2021年3月底
13 不动产登记效能监管模块开发、测试 2021年3月底
14 信息共享系统开发、测试 信息共享模块开发、测试 2020年10月底
15 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信息与业务协同共享 与住建部门对接 2021年3月底
16 与税务部门对接 2020年12月底
17 与水务部门对接 2021年5月底
18 与电力部门对接 2021年5月底
19 与燃气部门对接 2021年5月底
20 与供暖部门对接 2021年5月底
21 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共享 与公安部门对接 2020年10月底
22 与民政部门对接 2020年10月底
23 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 2020年10月底
24 与机构编制部门对接 2020年10月底
25 与司法机关部门对接 2021年4月底
26 与银保监部门对接 2021年4月底
27 与卫健部门对接 2020年11月底
26 与法院部门对接 2021年4月底
27 与林业部门对接 2021年4月底
28 与农业部门对接 2021年4月底
29 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 2021年4月底
30 政务对接 与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 统一身份认证对接 2020年10月底
31 统一事项服务对接 2020年12月10日
32 统一好差评对接 2021年2月10日
33 统一公共支付对接 2021年4月底
34 统一投诉建议对接 2021年4月底
35 统一搜索服务对接 2021年4月底
36 上线测试 系统上线前测试 前往各市县(区)进行系统培训、试用、测试 2021年1月8日
37 系统上线 系统试运行 布设全区系统,系统试运行 2021年2月底
38 系统正式上线 系统正式上线,全区各市县(区)正式使用系统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2021年3月底
39 系统验收 2021年7月底

6.3项目里程碑产物

第一阶段:确定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组成员、确定项目沟通机制、工作场地,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等工作。

第二阶段:对业务和技术进行需求调研、确认并收集相关资料,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切实可行开发计划并形成相应的技术方案,需求规格说明书等文档资料。

第三阶段:分析原不动产数据,进行数据检查,将数据检查结果提交厅里下发各市县进行修改,同时进行数据分析、数据转库工作。准备系统环境、进行软件开发和系统测试等工作。

第四阶段:准备上线阶段:沟通准备系统培训工作、确定系统上线试点区域,到试点区域进行上线运行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系统正式上线阶段,根据系统上线计划对各市县进行系统上线技术支持工作,对上线区域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到上线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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