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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播报|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会计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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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了湖北省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与会计职业技能大赛的相关参赛事宜,并对武汉市及黄石市等地方的团体赛申报情况进行了组织分析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本次大赛将在9月至12月期间举办。本次大赛包括选拔赛与决赛两个阶段的比赛项目:其中选拔赛属于线上竞赛项目;决赛采用现场形式进行,并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举行。决赛中进行的"财税知识竞赛环节"的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参赛人员

湖北省境内所有会计人员以及会计类在校学生。

(一)本次竞赛采取个人赛与团体赛相结合的形式,由各单位组织报名参赛。

(二)参赛者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或在校学生。本职员工报名时的社会保险缴纳所属单位名称须与报名登记的单位一致,在读学生提交的学籍证明材料需与报名登记的单位一致。

第三条规定的是:已荣获"湖北省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以及"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可以报名参加比赛。

三、竞赛赛制

本次竞赛的比赛模式包括选拔赛与总决赛两个部分。其中,在选拔赛中涉及财会业务技能竞赛以及涉税业务技能竞赛这两个项目;在总决赛中,则包含了财会业务技能竞赛、涉税业务技能竞赛以及财税业务知识竞赛这三个项目。

四、组织实施

(一)选拔赛

比赛日期的具体安排将由主办方在本次赛事官方进行提前公告。

2.竞赛方式:线上竞赛。

(二)总决赛

报名截止时间:选拔赛结束后立即启动总决赛的官方参赛报名工作,请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当天零时至比赛开始前在中国化工学会官方网站上完成注册及相关手续的提交

2.竞赛时间:具体竞赛时间将由大赛组委会在本次大赛官网上予以公告。

3.竞赛方式:线下指定地点竞赛。

五、竞赛奖项

(一)奖项设置

1.组织奖:若干项。

本次团体赛设立了一等奖至优胜奖若干奖项。这些奖项将根据各参赛代表队(单位)在决赛中的综合表现确定最终名次。其中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而优胜奖则占40%。

其中,在总决赛中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队伍,并分别获得了金奖、银奖和铜奖。

3.个人奖:根据选手在比赛中取得的成绩授予单项奖项。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对应总参赛人数的10%、20%和30%。

对获得团体一等奖的代表队教练颁发优秀教练奖。

(二)奖励办法

为表彰在本次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荣获团体奖以及个人奖项的队伍及个人选手,请他们领取相应的荣誉证书;对于在比赛中斩获团体金牌、银牌与铜牌的参赛队伍表示祝贺,并授予他们 respective 荣誉象征。

经大赛组委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将被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奖章

六、竞赛组织

本次赛事经两部门共同策划于近日举行。湖北会计学会等三单位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主办本赛事。成立 organizing committee全面负责组织与协调工作。该委员会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并将办公地点设立于湖北会计学会秘书处

七、有关要求

各地要格外重视本次竞赛工作,细致筹划、全面部署本次竞赛的各项事宜,并且保证本地参赛报名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贯彻执行国家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在保障大赛安全有序地进行的同时, 严格依照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并做好竞赛过程中的各项防疫工作

(三)通过扩大宣传范围并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官网平台、公众号账号以及新媒体渠道等多种形式下,展现赛事盛况及参赛者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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