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计算机学院博士毕业 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博士学位论文应体现作者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和技术领域内有创新成果。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与质量是衡量培养质量和授予资格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我校对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标准如下:
在SCI检索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两篇论文。
本规定自2006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物理学学科
涉及光学物理学、凝聚态物理学以及分子与原子物理学的研究领域,在国际知名 SCI 检索期刊上发表 1 至 3 篇相关研究论文,并确保所发论文的影响因子总和超过 3.0
(2)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研究方向:在国际知名期刊上至少1至3篇论文发表,并且总发表量达到4篇及以上。
(3) 激光雷达技术等应用研究方向:研究方向之一是激光雷达相关技术在多个领域的应用研究,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如SCI及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一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于该领域权威期刊
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国际期刊上完成一篇学术论文的发表工作(具体内容可见附录1-1,并涵盖具有比所列国际期刊 SCI 影响因子高的相关学科国际期刊)
(2)于SCI、EI检索的核心期刊或权威国际会议论文集中(见附录1-2),或在国内期刊(不包括大学学报)上发表两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中,其中至少一篇需发表于核心期刊。
(3)在国内核心期刊(如《学报》系列)或国际高水平会议论文集中发表的学术论文总数达到3篇及以上;其中要求至少有一篇成果发表于国内核心期刊,并且至少有一篇用外文撰写。如果研究基础成果发表于大学学报,则限定在我校列出的核心期刊中;否则,在国际高水平会议论文集中。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排在前两位的情况:若第二位,则导师是第一位)相当于国内SCI、EI期刊论文;国外发明或PCT申请的国际专利相当于重要国际SCI论文。获得国外发明权或PCT认证的同时必须发表一篇符合《发表学术论文规定》(2)的相关文章。
本规定适用于2010年以后(含2010年)入学的博士生。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
材料学学科及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SCI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三到多篇,并要求其中至少有两篇文章(含)以上发表于国外期刊
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大于3.0(含3.0)。
对一些确实难以发表SCI论文的专业方向,要求如下:
在SCI源 + E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含2篇)以上。
2)材料加工工程学科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包括3篇),或在ESCI/SCIE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一篇为SCI来源),要求至少有一篇文章是外文刊物。
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大于2.0(含2.0)。
对一些确实难以发表高水平论文的专业方向,要求如下:
在核心EI源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两篇的学术论文。该规定自2002级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起作用。
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影响因子≥2.0)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见附件)。
通过在SCI、EI检索的期刊或会议上发表两篇文章,并且其中有一篇文章被收录于国际期刊(不包括SPIE)。
在核心期刊及以上被国际会议论文集 ISTP 收录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达到三篇及以上,并且其中两篇以上的文章发表于 SCI 检索期刊中;此外还要求至少有一篇是采用英文撰写的文章。
发表于EI检索源刊(包括被 EI 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的学术论文数量达到6 篇及以上,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中、英文版各有一篇,并且至少有一篇采用外文撰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论文总数需达到四篇及以上。其中,在一级期刊或国际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不少于两篇(见附件)。要求其中国内外文数据库检索的论文至少有两篇,并且其中一篇需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中英文版)等出版物之外的EI检索源上发表。此外,该学科领域研究团队还需保证至少有一篇英文研究论文能够在国外核心期刊上被收录
发表于核心期刊及以上水平的刊物(包括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集)的数量达到3篇及以上,并且其中至少有一篇为外文撰写的文章;同时还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至少1篇为SCI论文,但影响因子不小于1.5;
(2)至少2篇为SCI论文(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不小于0.5);
(3)至少1篇为SCI论文,另有2篇EI(或ISTP)论文;
发表于SCI期刊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并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一项专利成果排名位于学生发明者的首位,并且与博士培养计划直接相关。
一项以上的 EI 论文(除哈工大本部的三种期刊外)需满足 2.0 以上的要求;此规定仅适用于涉及保密信息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并需经相关机构盖章确认
(2)兼职博士生导师与本系教师有国家级项目或国防重大项目的合作。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以答辩时间为准)。在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中,此规定自2009年起实施。
